原配要求情妇透露丈夫的下落,但情妇拒绝了。原配无奈只能报警,举报有人非法同居。
情妇突然爬上8楼跳楼身亡。
小三的父母发现后,将原配妻子告上法庭,称女儿是被原配逼死的,并要求原配赔偿120万元!
到底是怎么回事?法院将如何判决?我们来看一下。
案件情节回顾
可以说,小三是人人喊打的。今天的故事里也有这样一个小三。
刘梅与丈夫丁强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文中均为化名)。刘梅比她丈夫大三岁。生活中,刘梅可以说是家里的贤妻良母,把家里的一切都打理得井然有序。结婚十年,她有了一个六岁的儿子,过着令同龄人羡慕的生活。

前年,丁强突然提出去外地打工赚钱。刘梅觉得丈夫想出去打工是件好事,就答应了。没想到,在广东东莞打工期间,丁强认识了刚满十九岁的女孩何梦。两人很快发展成为恋人。丁强甚至为了何猛忽略了整个家庭,整整两年没有回家。他也没有给妻子寄过任何钱。
刘梅听说丈夫在外面有情妇,借用了表弟的身份证入住,以免被发现。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刘梅决定和婆婆一起去广东东莞寻找丈夫。几经周折,他们终于找到了丁强和何猛居住的地方,但房间里只有何猛一人。
刘梅和婆婆试图劝何猛离开丁强,但丁强始终没有出现。何猛坚信丁强爱他,厌倦了刘梅。刘梅让何猛联系丁强,何猛拒绝了。沟通无果,刘梅以何猛与丁强非法同居为由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何猛突然爬上八楼跳下。随后,何猛的父母找到了刘梅,认为是刘梅的虐待和刺激导致了何猛的死亡。他们邀请何猛的好友作证,并向刘梅索要120万元赔偿。
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对刘梅、丁强的行为进行了热议。法院最终将如何判决这起纠纷,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案例分析
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都坚持了自己的观点。何猛的父母表示,他们最好的朋友当时就在现场,目睹了事情的发生。一直辱骂何猛,骂何猛无耻,羞辱何猛的正是刘梅。四十分钟。
但刘梅和婆婆却不这么认为。她们表示,她们和婆婆一直在劝何猛把丈夫还给她们,但何猛却很固执东莞侦探调查,甚至辱骂刘梅,说刘梅年纪大了,脾气也不好。 。她脾气暴躁,活该丁强不喜欢她。
婆婆也说我们真的没有骂她东莞调查小三,一直在跟她讲道理。何猛一向心高气傲。直到警察赶到后,她担心事情曝光会伤到自己的脸,才悄悄爬到了8楼。当时警察和刘梅都劝她不要做傻事,但她却一直叮嘱大家不要接近她。在场的人都不敢靠近她,何猛终于跳了起来。

基于上述事件,法院认为,事发时何梦已是成年人哪家取证调查公司好-“这太离谱了。”东莞一名19岁情妇跳楼身亡。她的父母向她的原配索要120万!法院判决后,网友纷纷表示:“很开心”。,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作为她最好的朋友,她自然会扭转局面。现场邻居的调查证明,刘梅的行为并无过激行为。
法院认为,何猛主动跑到8楼跳楼。在此过程中,刘梅和何猛之间没有任何直接的身体接触,也没有任何胁迫或利诱。至于两人在争吵时不可避免地说出的不愉快的话,与何猛跳楼的结果,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而何猛明明知道丁强已有妻子,并与丁强非法同居,违反公序良俗。作为丁强的妻子,刘梅的行为确实情有可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维护夫妻关系,维护家庭稳定。
丁强、何猛的婚外恋情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刘梅报警并不违法,何梦的自杀不应该归咎于刘梅。因此,刘梅不应对何猛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何猛父母的请求,刘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刘梅的丈夫也受到谴责。
网友A:你说得好,婚姻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对那些违反公序良俗的人也应该起到警示作用。
网友B:何猛真的太惨了,因为一个人不仅毁了自己的名誉,还丢了性命。
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