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已婚人士与第三方缔结婚姻,或者知晓对方已婚却与之建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涵盖法律登记和事实婚姻两种形式。已婚状态,即双方存在合法的伴侣关系,且这种关系未通过法定程序终止,仍然有效存在。知晓对方已婚却与之结婚,指本人虽无伴侣,但清楚对方已有配偶,仍然故意与其结婚的情况。
重婚违背了婚姻法中一夫一妻的基本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实施此类行为的人需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害原本稳固的婚姻和家庭联系,还会对下一代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后果。所以,在考虑建立新的婚姻关系之前,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妥善结束之前的婚姻状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已婚者若再次结婚,或明知对方已婚仍与其缔结婚姻,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法司法解释》
第二项情形中,检察机关未予起诉,但受害者持有相关材料证实,属于情节较轻的刑事犯罪案件
故意伤害案件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情形;非法闯入住所案件属于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情形;剥夺通信权利案件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情形;已婚者再婚案件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情形;抛弃家庭成员案件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情形;制造售卖劣质商品案件属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情形,但需排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情形;侵害知识产权案件属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情形,但需排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情形;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此类案件,若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依法处理。对于证据不够充分,适合由公安机关处理的,或者估计对被告可能判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通知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开始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存在某些特定情形时,婚姻关系不具备法律效力:当一方已经存在配偶,或者双方存在禁止通婚的血缘联系,又或者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离婚意愿的夫妻成员,能够请求相关机构协助协商,或者直接向司法单位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司法单位审理婚姻解除案件时,必须先行开展协商工作;倘若双方感情确实已经出现严重裂痕佛山外遇取证公司,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批准解除婚姻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裁定双方维持婚姻关系后,若他们已经分开居住满一年,其中一方再次申请解除婚姻,理应予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在以下情况发生,造成婚姻关系破裂时,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对方索取赔偿:比如存在配偶再婚的情形,或者与第三方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又或者实施了针对家庭成员的身体伤害行为,再或者对家庭成员施加虐待、抛弃的对待,还包括其他具有严重性质的过错行为。
救济途径:
刑事程序方面:受害者根据《刑法》第258条、《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相关条款,可以举报并指控被告,能够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有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处置的途径。
当事人能够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或者申请确认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同时还可以主张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截至2025年5月8日,司法裁判文书库中收录的涉及“重婚罪”的刑事审判参考实例总共有六个。
裁判意见明确:重罪心思系直接意图。当事人领到一审法庭裁定准许离异之后,后续的开庭通知单、裁定书均选用公告或邮寄途径递交,无法由此推定其心里清楚知晓开庭通知单、裁定书已送达。民事诉讼层面,公告递交即代表接收方已取得相关文书,但民庭核实的情节未必能套用在刑事案中。刑事案件的证据要求比民事案件更为严格,需要确认案件情节清晰,依据可靠且充足,并且必须完全消除任何合理质疑,而民事案件只需达到证据优势即可。
裁判要点在于审查当事人是否触犯重婚罪名,务必遵循主观与客观条件相吻合的准则。当事人先前已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并且其表示与另一人共同生活及缔结婚姻时,均未知晓先前配偶已改嫁,由此可以确认其内心具有重婚的意图。从实际情况考量,行为者与第三人以配偶身份同居并且完成婚姻登记手续时,其事实婚姻的另一半已经再婚,行为者实际上并未损害事实婚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一夫一妻的婚姻准则,依照主观与客观相符的准则,不构成重婚的罪行。张某伟涉及重婚及杀人案件,此案中重婚罪的判定需遵循主客观统一标准,档案录入编号为2024-06-1-212-003
裁判解释:我国民事法律对婚姻无效实施的是认定无效原则,原先的婚姻若存在无效情形,必须通过法律途径确认无效,在确认无效之前,该婚姻对当事人仍存法律效力,不会妨碍认定已有配偶的情况。未终止原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与他人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的行为,依然能够构成重婚的罪名。根据刘某某与陈某的重婚案件,即便当事人原先的婚姻关系存在瑕疵且未依法终止侦探公司找人-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救济途径及参考案例裁判要旨?,若该方仍与第三方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这种行为同样会被判定为重婚罪,此案例的档案编号为2024-06-1-212-002。
裁判说明:被告人在国外完成合法婚姻注册,于国外婚姻有效期内,又在国内与我国公民以夫妻身份同居,违背国内“一夫一妻”婚姻规定,属于重婚行为。境外已有配偶的外国人在国内与另一人假扮夫妻同住,属于重婚行为,此案已录入数据库,编号为2025-03-1-212-001
裁判说明:重婚行为涵盖两种情形,其一是有配偶者借助伪造文件等方式与另一人完成婚姻登记,其二是虽未办理登记却以配偶身份与另一人持续同居生活。(依据:王某重婚案件审理记录-无配偶者以夫妻身份同住,同样属于重婚违法,案件档案号:2024-02-1-212-001)
裁判需要明确,刑事裁决中包含的民事部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所处理的法律事项存在差异,认定婚姻无效不属于刑事审判及刑事附带民事审判的职能范畴怎样算是重婚 怎样取证,不适宜在刑事判决书中合并作出婚姻无效的认定。(信息源自徐某某重婚案件审理分析-涉及重婚罪审理时不应判决婚姻无效,档案编号为2024-03-1-21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