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地下者调查公司
service tel
13728687007
站内公告:
诚信为本:市场永远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侦探案例
调查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调查信息
侦探公司找人-嫌楼上吵花1.4万找私人侦探调查邻居,法院怎么看?  时间:2025-12-21 09:11:25

受楼上邻居之扰而影响到休息重婚罪调查费用,遂委托所谓的“私人侦探”去打听其个人信息,鉴于调查毫无结果故而要求全额退还款项,?

近日,有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它由调查收集个人信息引发,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结,之后法院对合同效力作出了否定性评价,在此情况下,当事人自愿达成了退款协议侦探公司找人-嫌楼上吵花1.4万找私人侦探调查邻居,法院怎么看?,并且签署了保证书,以此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案情回顾

被告王某乙,设立了某管理咨询公司,该公司常常在线上承接业务,此项业务乃是调查收集个人信息 。

2023年3月,原告王某甲,因楼上住户给自己休息造成影响,经由某网站搜索,找到了王某乙的这家公司,联系上了自称“私人侦探”的王某乙,王某甲于是委托王某乙,去调查楼上邻居的姓名,调查其照片,调查其家庭住址,调查其微信号,调查其房产等个人信息,双方谈好了调查费用,总计是1.4万元,王某甲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上述款项。

之后,王某乙没能完成委托事项,主动把2000元退还了。然而,王某甲要求王某乙退还剩下的1.2万元,双方为此产生了争议,王某甲于是将王某乙以及某管理咨询公司一同起诉到南岸法院,要求被告王某乙和某咨询有限公司返还剩余的费用。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得出这样的看法,在委托合同所形成的关系之中,作为受托人的一方应当处于合同所约定的范围以内,依照客户给出的指示去办理委托方面的事项,然而这个事项是不可以违背法律法规的,也是不允许损害到第三人利益的。在当前这个案件里面,原告与被告所约定的委托事项是涉及到对他人私密信息进行侵害的,那么此委托合同应当属于无效的范畴。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佛山婚外遇取证,双方当事人是需要依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责任的。在审理的整个过程当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由被告王某乙当时在法庭上把原告王某甲的调查费8000元退还回去,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此予以确认。

与此同时,为了消除案外人所面临的隐私被泄漏的风险,南岸法院针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了法治教育,促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具备违法的性质,并且要求双方出具保证书,以此避免今后出现逾越法律边界的行为。

新闻多看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中写道:

除了法律另外有规定的情况,或者权利人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形之外,任何的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可以去实施下面所列举的这些行为:

以电话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以短信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以即时通讯工具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以电子邮件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以传单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 。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