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骗婚的把戏,令不少寻找伴侣的男女心惊胆战。部分骗婚分子跑遍好几个省份,结过十几场婚,彩礼捞得满载而归。他们收拾行囊,就能一去不回去骗下下一位。
先前,中国之声披露了广西一名二十四岁女性梁钰娟在收到法院的离婚法律文书后,才发觉自己实际上被卷入了一场婚姻关系;另外,江苏有一位三十六岁的男士在三年期间内办理了三次婚姻登记,形成了三个不同的家庭。怎样才能够使婚姻诈骗和重婚行为彻底无法遁形?
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存漏洞
重婚男骗婚三名女子
江苏昆山有位36岁的男子叫张某,他在三年内与三位女性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三个家庭分别住在相距不到一公里的三个小区。但秘密最终还是败露了,第二任配偶陈女士和第三任配偶王女士几乎在同一时间察觉到了张某的欺骗行为。
陈女士表示自己是他的配偶,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还共同孕育了后代,孩子的年龄已经有两个多月了。任女士则声称她也是他的伴侣,并且他们同样有孩子,陈女士听到这些话时感到非常震惊。
王女士说,最荒唐的是,他们一块儿合影,张某穿的那件T恤,正是他俩登记结婚时他穿的,照片里衣服样式,同结婚证上他穿的一样,完全相同。
得知内情后,2018年上半年,首位妻子任女士在事发后与张某解除了婚姻关系,不想再继续纠缠此事。次任妻子陈女士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报案,希望法律能够严厉惩处张某。江苏昆山的公安部门迅速启动了调查程序,前往河南、安徽等地的民政机构,提取了张某的婚姻状况登记文件,查明张某的三个婚姻证书是在三个不同的省份办理的。

昆山市公安局中华园派出所副所长沈波表示,他们查看了两本证件,确认当时这两本证件是有效的。嫌疑人于2015年7月与第一任妻子任女士在昆山登记结婚,该婚姻关系合法。但在此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他在2016年6月又与陈女士在其家乡河南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7年6月期间,他再次陪同王女士,前往女方家乡安徽,在那里共同获取了第三张婚姻证明文件。
正是因为各省市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信息彼此孤立,缺乏共享机制,导致王某得以利用这一薄弱环节,使三位女性相继卷入复杂的婚姻关系之中。
最近中国之声披露了一起事件,一名24岁的广西女性梁钰娟通过法院的离婚文书才发觉自己遭遇了"假结婚"。事情源于三年前她身份证遗失,这张证件随后被他人冒用,在2016年6月30日与河南安阳市龙安区马头涧村的靳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骗子还骗取了对方7万元彩礼后便消失无踪。当地公安机关在查明情况后,联系靳某进行劝解,希望他能主动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民政局副局长刘弘表示:建议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专业的私家侦探-让重婚骗婚无路可走!民政部:加快多部门信息共享,目的是请求撤销婚姻登记这一行政决定。之所以提出这个请求,是因为民政局无权直接撤销,必须依据法院的裁决。由于该男性和女性之间原本不存在婚姻关系重婚罪会跨地区调查吗,通过诉讼程序也能为他们恢复名誉。
最近两年间,有人因个人资料遭窃用,伪造婚姻注册,造成“被结婚”、“被重婚”的情况,因此将婚姻登记部门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裁定取消婚姻注册的案例超过十起。
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已全国联网
将引入现场人脸识别、指纹采集比对
打击骗婚重婚现象
据消息人士透露,2012年7月,民政部门曾公布,同年6月尾已达成婚姻登记资料全国互联目标。基础构建了国家级婚姻登记数据存储中心,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设立省级婚姻登记业务平台和数据存储中心,完成了线上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资料互联核查。自那时起,全国负责婚姻注册的机构不再使用手工方式记录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婚姻注册的程序也发生了变化。

但是,那个时期的网络连接并非覆盖全国所有夫妻的婚姻资料互通,只是完成了自2012年登记的婚姻状况电子文档的上传工作,而且仅限于省级的行政区域之内。如今,全国范围内已经实现了网络互联,可以跨区域查询婚姻状况的登记情况。然而,部分区域因经济基础薄弱,婚姻信息相关的软硬件设施、网络条件、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因此对全国联网的可靠性造成制约。接下来,民政部门将怎样处理婚姻欺诈与重婚行为?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相关人士透露,当前,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方面存在若干缺陷和毛病。依照国家相关法规,个人可以于民政机关、乡镇行政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申请结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则需在民政机关或司法机构进行;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婚姻的缔结与解除亦可在当事人常住地或其国籍所属国完成;当公民的另一半离世时,婚姻状态亦会随之转变。由此可见,个人婚姻相关资料较为零散。
实际上,婚姻相关资料与其他政府机构数据互通,国内早已存在实例。二零一六年四月,民政机关与税务部门两大单位就房产交易涉税事宜,协商交换婚姻注册数据。婚姻登记相关数据互通的步骤是这样的佛山侦探私家,税务机构会凭借申请涉税事务当事人的身份记录向民政机构发起调取指令,民政机构核实后会将信息回复给税务机构,从此纳税人无需再亲自前往递交各种文件凭证。
现任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表示:所牵涉的税务条款主要有两个部分,其一涉及卖方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二关系到买方支付的契税。针对卖方而言,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条款明确,若其名下房产系家庭唯一且已持有满五年,则可免缴该税。至于买方缴纳的契税,其享有的减免措施关键也是依据家庭房产的拥有数量来判定。税务机构收到民政方面提供的婚姻状况记录后,需要参照其他相关资料,从而确定纳税者家庭拥有的房产数量。
税务机构需要婚姻状况记录,是为了帮助判断个人在购置或转让住宅时,是否符合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的要求。个人婚姻状况属于隐私范畴,为保障资料安全,明确要求采集的婚姻登记数据,仅能用于处理房产交易中的税务事务,不能挪作他用。
刘涛曾担任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职务,他提到信息共享仅需掌握当事人及其配偶的基本资料,包括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结婚时间、婚姻类型,婚姻类型涵盖结婚、离婚、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撤销受胁迫结婚登记这几种情况,以及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名称,除此之外的其他信息都不予提供。
当前部分区域存在的虚假婚姻及重婚情形,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表明,会迅速推进全国婚姻登记系统的更新换代,加强系统日常维护与管理职责,增强网络联动的可靠性;同时会加速与司法机构、外事部门、公安等单位的资料互通,促进已有婚姻登记历史文献的补充录入,健全婚姻登记资料库。
就设备层面而言,各级婚姻登记机构需配备现场人脸识别系统,采用指纹采集对比方式,并使用身份证自动读取装置,以此增强婚姻相关人员的资料核对精确度。就人员管理方面,应加强工作人员的辨别技能训练。此外,对于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情况,民政机构将联合相关单位强化整治行动。建立失信必受惩戒的全面体系,强化对婚姻登记领域失信行为的联动惩处机制。着力推行有效手段,力求降低重婚、假结婚等不良情况的出现几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