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调查-【湘潭】婚外情后她与情人争夺男孩抚养权 时间:2024-12-28 12:06:52
调查潭在线讯7月27日讯(湘潭日报记者洪景文通讯员秦祥泽)已婚男子徐某与下属女员工田某发生婚外情,并生下儿子。现在儿子已经长大,徐希望孩子和自己一起去广东定居,但这个要求被田拒绝了。 7月23日佛山婚外情公司,玉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某获得儿子抚养权。

徐某,44岁,是佛山市顺德区一家货运公司的老板。 2002年,已经有了家庭的徐某与在公司工作的田某建立了婚外情情。 2004年,田某未婚生下儿子小徐。孩子出生后,小徐一直与田某住在我市玉湖区南珠山镇罗金塘村。 2009年,思念儿子的徐某带着小徐和田某来到广州,并为母子俩租了一套公寓居住。在广州居住期间,徐某一直负责田某父子的生活费用,并负责田某父子的生活费。小徐的学费及杂费。虽然小徐的所有费用都是徐承担,但儿子的户口却一直在田家。
今年2月,田某与他人再婚,徐某担心儿子的安置问题。徐打算收回儿子的抚养权,并将儿子安置在广州,但这个要求让田非常生气。两人多次交涉未果。非常疼爱儿子的田某带着儿子回到了湘潭老家。无奈之下,徐某将田某告上法庭,申请收回儿子的抚养权。

雨湖区人民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对于子女的监护问题,应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以及子女目前的生活和学习状况来确定。婚姻等因素。徐某与田某虽未登记结婚,但两人均享有抚养孩子小徐的权利婚姻调查-【湘潭】婚外情后她与情人争夺男孩抚养权,并依法承担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如今,徐某是佛山市顺德区某货运部门的负责人。他拥有一栋私人住宅和其他财产。他经济条件较好,能为小徐提供相对优越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孩子一直在广州生活,已经习惯了周围的环境佛山出轨取证公司,比如改变生活、学习环境,可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玉湖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徐某收回儿子抚养权的请求。至于徐某的婚外情和非法生育,应当依法分别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