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吴军林 报道
宁顺花,这位在4月22日晚无奈地表达心声的当事人,经历了五次离婚起诉均被驳回的困境,她感叹道,自己的命运似乎已被法官所掌控,而非自己所能主宰。
宁顺花第五次提起的离婚诉讼原计划于4月23日进行开庭审判,然而,在4月21日,被告陈定华以搜集新增证据为由,向衡阳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延期开庭的书面请求,随后,衡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对本案的开庭日期进行推迟。
宁顺花表示,在过去五年里,她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了打官司之中,然而不管怎样,她都要坚持离婚,“这个决定是不可更改的。”
结婚不到半年提起第一次离婚诉讼 五年四次被驳回
宁顺花透露,2015年12月,经他人介绍,她与陈定华确立了恋爱关系,随后在2016年6月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婚后她发现陈定华沉迷于赌博,多次规劝未果,两人关系愈发紧张,甚至出现了家庭暴力的情况。因此,宁顺花于2016年11月选择离家出走,与陈定华分居,并在2016年12月2日向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2016年12月5日,陈定华因涉赌两次出轨取证公司-第五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女人:命运竟在法官手,而非自己手中?,衡阳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2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被宁顺花用作呈递法院的证据材料。
衡阳县法院在2016年12月27日发布的判决书中提到,他们接受了原告提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这份文件并不能充分证明被告存在赌博恶习且屡教不改。法院指出,判断离婚是否合法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原告虽然提出了离婚请求,却未能提供充分且可靠的证据来证明夫妻关系已彻底破裂,因此,他们的夫妻关系并不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条件。法院判定,鉴于双方存在复合的可能性,因此不赞同宁顺花提出的离婚诉讼要求。
此后,宁顺花的人生陷入了与陈定华离婚的拉锯战。
2017年7月13日,宁顺花再次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到了2017年12月12日,衡阳县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双方夫妻关系尚未彻底破裂,因此决定驳回了宁顺花的离婚诉讼请求。
宁顺花对此表示不满,遂于2018年1月4日向衡阳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她在上诉状中指出,两人婚姻基础薄弱,婚后并未培养出共同生活的感情,且在陈定华实施家庭暴力后,感情彻底破裂。若婚姻关系继续存在,她将不断遭受暴力,甚至面临生命威胁。2018年4月16日,衡阳市法院驳回了她的上诉,并维持了原判。
2018年10月22日,宁顺花再次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的诉讼申请。然而,到了2019年3月26日,衡阳县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缺乏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夫妻间的关系已经彻底破裂,因此驳回了她的离婚诉讼请求。
2019年11月7日,宁顺花决定第四次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到了2020年8月5日,衡阳县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和好的可能性尚存,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以及社会的和谐,最终决定不批准离婚,并再次驳回了她的离婚诉讼请求。
2020年8月,宁顺花第四次被驳回离婚诉讼请求
2021年3月3日,宁顺花已经是第五次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面对未来,她选择了沉默,因为她深知,“我的未来命运,实际上是由法官来决定的,而非我自身所能掌控。”
起诉离婚期间女方曾被男方殴打 女方父亲和弟弟也受骚扰
宁顺花选择远离广东,投身于工作和生活之中,然而离婚事件让她饱受失眠之苦。到了4月23日的深夜,当记者要求她提供伤情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时,她几乎是立刻就通过微信做出了回应。
此外,宁顺花一家的生活同样未能幸免于离婚事件的波及,她昔日的法律代表也遭遇了类似的困扰。
2017年7月14日,陈定华与宁顺花的父亲因婚姻问题发生争执,在争执中,陈定华挥拳猛击宁顺花父亲的左眼,导致其眼部受伤。随后,陈定华被衡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拘留期限为5日。
2017年11月28日,陈定华与宁顺花在衡阳县法院完成离婚诉讼后,双方休庭。随后,陈定华因拒绝离婚,用扳手将宁顺花代理律师的车辆车窗玻璃砸碎,并对律师进行恐吓,要求其代宁顺花继续打离婚官司。2020年10月13日,衡阳县公安局对陈定华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2019年12月18日,陈定华与宁顺花在离婚庭审落幕之际,陈定华因坚决反对离婚,遂租用车辆追赶宁顺花,成功拦截了她的座驾,并将宁顺花从车内拽出,随后双方发生了激烈的口角和肢体冲突,导致宁顺花的面部及颈部受到伤害。最终,陈定华因这一行为被衡阳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9年12月,宁顺花曾被陈定华殴打受伤
2018年8月至10月,陈定华因拒绝与宁顺花离婚,频繁利用微信向宁顺花的弟弟宁亮推送了诸如“离婚后实施报复性杀人”等网络新闻,以及含有“报复、恐吓、威胁宁亮人身安全”等言辞。他以此威胁宁亮,意图迫使宁顺花放弃离婚念头。结果,陈定华在2018年10月29日被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行政拘留,拘留期限为5天。
2019年12月,宁顺花曾被陈定华殴打受伤
陈定华在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完成行政处罚并获释之后,至今通过微信向宁顺花的弟弟宁亮发送了多起威胁和恐吓信息。其中包括:2019年7月8日凌晨,他转发了一条关于湖南某男子因不满妻子离婚而杀害岳父家四人的死刑判决新闻;2019年7月23日上午,他转发了两则新闻,一则是关于怀疑妻子出轨的男子当街杀害妻子和情敌,另一则是关于12年前相亲失败,12年后男子杀害相亲对象及其儿子的故事;2019年12月2日凌晨,他发送了一条表达绝望情绪的信息,声称只想同归于尽;2021年3月2日,他转发了一条湖南男子因感情被玩弄而杀害女方家人的新闻,并在附言中表示他们的结局必然如此。
陈定华不止一次对宁亮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并对宁顺花本人及其家人进行恐吓,声称若宁顺花与他离婚,他将采取报复行动,杀害宁顺花的弟弟及其亲属,以此手段阻止他与宁顺花的婚姻解体。
鉴于前述情况,衡阳县公安局于2021年4月17日作出决定,对陈定华实施行政拘留,期限为10天。
宁顺花指出,陈定华性格固执,“对于他无法拥有的,他会选择毁灭,他甚至想要摧毁我的人生。”
4月23日上午,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宁顺花所提供的陈定华电话,旨在进行一次专访,但遗憾的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宁顺花第五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专家指出,衡阳相关部门亟需重视离婚后如何维护社会稳定及保障妇女的生命安全。
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的司明西律师在审阅了宁顺花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提供的判决书后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条款,离婚途径分为两种:一是通过协议达成,二是通过诉讼途径。显而易见,宁顺花与陈定华之间无法通过协议达成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指出,对于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相关部门可进行调解,或者他们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必须首先进行调解;若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法奏效,则应批准离婚。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调解无法奏效,则应批准离婚:一是重婚或与他人共同生活;二是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三是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且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超过两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离婚的判定依据仅此一项,即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然而,感情问题具有私密性,在法律层面往往难以提供确凿证据。因此,普通民众,即便非法律专业人士,也普遍认同“初次诉讼不予判决离婚”的惯例。考虑到证明的困难性,婚姻法对那些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况进行了特别的规定。依据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和判决书内容,陈定华表现出家庭暴力倾向和赌博嗜好,宁顺花也多次提起诉讼,并且婚后不久便未与陈定华共同生活。综合这些情况,判定双方离婚更贴合他们婚姻的实际情况。
司明西指出,宁顺花在之前四次婚姻中解除关系时,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取代了原有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民法典在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新增了条款,规定:“若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但双方此后分居满一年,其中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则应准许离婚。””宁顺花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
衡阳县相关部门亟需重视并妥善处理离婚后如何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民众生命健康,防止因判决结果而引发混乱与破坏。同时,要切实推进多元化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司明西如是表示。
在实际情况中,若诉讼离婚的提出缺乏法律明文规定的离婚条件,且面对被告的坚决反对,法院通常不会判定夫妻关系已彻底破裂,因而也不会批准离婚。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的付建律师指出,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以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出现破裂作为判决的依据。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需要从婚姻的根基、婚后的感情状况、离婚的具体原因、夫妻关系的当前状态以及是否有和好的可能性等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考量。例如,一方若存在游手好闲、沉迷赌博、遭受虐待或被遗弃等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行径。
付建指出,一旦夫妻间感情彻底破裂重婚离婚纠纷调查,且双方均无意愿和解,若调解工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理应同意他们的离婚请求。目前观察,男方在五年间不止一次对女方及其家人实施殴打和威胁行为;女方亦不止一次提出离婚诉讼。女方多次提起诉讼,实则反映了其坚定的离婚意愿。然而,法院四次判决均不允许离婚,这一做法显然与法律规定相悖,且所提供的理由亦不合理。离婚的判定理应基于夫妻关系的破裂程度以及共同生活的必要性,而非男方在法庭上的恐吓言辞。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应综合考虑法律和社会影响,以法律为准则,以事实为依据,并从人情的角度出发,给出一个既公平又公正,能为大众所接受的裁决。
衡阳县公安局于2021年4月17日作出决议,对陈定华实施行政拘留,期限为10天。
夏薪淇律师,来自山东合度律师事务所,亦持相同观点。她指出,按照现行法律条文及司法审判惯例,结合其丰富的法律从业经历,宁顺花四次离婚诉讼均遭法院驳回,这一现象显得异常,既不合理,亦违背了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一旦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提出两次诉讼佛山离婚调查取证公司,法院通常会作出离婚判决。若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并再次提出离婚申请,据此可判定,双方之间的感情已彻底破裂,和好无望。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应频繁拒绝女方提出的离婚诉求。
陈伟超律师,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的成员,指出《民法典》能够妥善处理宁顺花的离婚事宜。在离婚诉讼中,法官理应深切体会女方的痛苦,考虑到案件持续了五年之久,根据法律规定,理应存在证明夫妻关系已破裂的证据。然而,为何法官未予采信?这一问题亟待深入探讨。
一位前法官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透露,尽管在司法领域内,四次判决均未支持离婚请求的情况较为少见,但并非绝无仅有,他自己在任职期间也曾遇到相似的案例。深入分析其背后的原因,我们不应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法官的“不作为”或司法权威的下降。实际上,审判人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保持谨慎,正是对社会负责的体现。离婚诉讼虽然有其特殊性,但本质上仍属于诉讼范畴,其诉求亦需借助证据得以证实。宁顺花必须细致入微地搜集证据,以支撑她的主张。反之,四次未判离婚显然缺乏合理性。“感情是相互的,纵使陈定华对宁顺花尚存感情,但宁顺花对陈定华的感情早已消逝。强扭的瓜不甜,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难道法官对此一无所知?”审判人员依据宪法与国家法律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审判权力,然而,这种权力并非脱离现实,即便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大环境下,审判权亦需着眼于社会稳定。因此,掌握审判权的法官在确保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准确无误的同时,亦需关注并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该法官指出,众多新闻媒体对此有所报道,在家事纠纷案件中,经常出现当事人相互伤害,甚至有当事人杀害法官的极端案例。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官在婚姻自由与生命健康两大价值之间,不得不做出艰难的选择。社会稳定的维护途径多样,“四次不判决离婚”所蕴含的深层价值,并非在于追究法院或法官的不作为,亦非在于关注法官司法权威遭受挑战,而是以此为切入点,从社会热点事件出发,探讨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的机制,以此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此举旨在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婚姻自由,并进一步强化司法权威。

